Dienstag, 29. Juli 2008
中譯德文畢業證書認證辦法
一、應備文件
1. 標準信封二個,各貼上0.55歐元郵票。其中一個寫上自己畢業的學校裡查證學歷證書負責人的姓名和地址,另一個空白即可。這兩個信封是駐漢堡辦事處查詢學歷時與畢業學校信件往來用的。
2. A4的大信封一個,貼上足額的掛號郵資(視認證份數加原件的重量而定),寫上自己的姓名地址。這是漢堡辦事處認證完畢後把公證譯本件寄還給你用的。
3. 把證書內容中文翻譯搞定。其中人名部分可以直接以原文寫入中文譯本,不一定要譯出中文;關防蓋印處視實際狀況寫「學院章」或「大學校章」即可。成績照台灣高教司規定翻譯如下:
博士畢業成績:sugma cum laude=特優,magna cum laude=優,cum laude=佳,rite=可;
碩士畢業成績:ausgezeichnet=特優,sehr gut=優,gut=佳,befriedigend=可,ausreichend=及格。
翻譯完成後最好傳真一份給駐漢堡辦事處,讓黃小姐查驗後以電話通知你翻譯內容是否恰當(只需幾個小時)。
4. 決定欲認證的份數。一份完整的認證文件包含一德文複本與一中文譯本。複本與譯本以角章封存成一聯體文件,拆開角章後使用無效。黃小姐特別指出一點:現在認證一份就只得到「一份」完整的認證文件,不像以前付一份認證費用可以得到一個正本與二個複本總共三份認證文件。
5. 認證費用,文件驗證規費每份11歐元,翻譯驗證規費每份22歐元,質言之一份完整的認證文件要花33歐元。最終的認證費用=33歐元乘以欲認證的份數。
二、辦理方式
1. 將畢業證書(Urkunde)的影本(黃小姐再三叮嚀,寄影本即可,千萬不要寄正本)以及其中譯本依欲認證的份數準備好,前開標準信封二個和A4信封一個,連同認證費用,裝進一個夠大的信封,寄駐漢堡辦事處。信封上若標明「黃小姐收」有利加速作業程序。駐漢堡辦事處地址如下:
Taipeh Vertretung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 Buero Hamburg -
Mittelweg 144, 20148 Hamburg
2. 錢的部分,黃小姐建議使用Verrechnungsscheck或現金。如果寄現金,黃小姐建議先把錢放入一個信封裡再和所有文件及備妥的信封一齊封進大信封中,免得現金被人看到,增加被偷的機率。
3. 據黃小姐經驗,學校裡的學歷查證是整個公證程序裡最耗時的地方。如果你能和自己學校裡的學歷查證負責人聯繫一下,將會使公證程序加速許多。最快的狀況是,一個星期內就可以收到駐漢堡辦事處寄回的正本和已公證的副本及譯本。
4. 如果人不在德國,當然也可以通信辦理。辦理時最大的差別大概是在上述A4信封上「不要」預先貼上足額的掛號郵資,而是將郵資以現金方式寄送。10歐元一定是足夠把認證完畢的文件寄回台灣的。黃小姐在此特別指出,由於付了郵資剩下的錢絕大部分都是硬幣,硬幣的部分礙於郵局的規定因而不能寄還。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Mittwoch, 28. März 2007
德國法學院的碩士課程(Aufbaustudium, LL.M.)
Peter著
幾乎所有德國大學的法律系,針對非德國養成的法律人,提供德國法的Aufbaustudium,或稱為LL.M-Studium。此項學制的用意,當然是讓外國人能夠對德國法有一基本的認識,並且在特定法領域專供,並授予碩士學位(Magister Legum)。形式上雖然如此,從各大學的課程設計看來,德國法的碩士學位,毋寧是德國法學院對於有志在德
一般來說,德國法的碩士課程,分為兩個學期,參與者,必須修滿二十到二十四個學分,除此之外,參與者必須完成碩士論文,並且通過口試。
一、修課:學分上的要求是大體上一致,但是要如何完成,卻不盡相同,茲舉例如下。
(一)基爾(Kiel)大學:該校對於修課只要求上下學期必須參與總共四學分的德國法導論,其他則是由參與者,自由選擇法學院所開的課程,並且以筆試、口試或者寫報告的方式取得學分。
(二)歌廷根大學:參與者必須決定在公法、民法與刑法三個領域中,決定自己專攻的領域,據此,必須依自己的選擇,在其中一個領域,與德國法律系學生一樣,分別以一次筆試、一次以家庭作業(Hausarbeit)的方式,取得兩張證明(Schein),比方說,參與者選擇公法,並且是憲法,那麼參與者,必須在憲法一、憲法二或憲法三,這三門課程中,完成一次考試、一次家庭作業。家庭作業並非任意的題目,反而是授課教授在學期結束、放假前,提供給德國法律系學生的案例。另外,參與者必須在自己的二十四個學分中,有參與另一個法領域的證明,依前例,參與者得選擇刑事法或民事法的課程,以口試、筆試、或者家庭作業的方式取得證明。除此之外,參與者必須提出四張所參與課程的證明,此處由參與者自己選擇,前開另一法領域的證明,得算在內。
(三)慕尼黑大學:參與者必須在上學期通過公法、民事法與刑事法三項義務課程,並且在下學期參加Seminar,完成報告,剩餘學分,則由參與者自己決定。
二、碩士論文:原則上,碩士論文的起算時間,由參與者完成學分,提出證明,向法學院註冊時起算。據我所知,漢堡大學要求頗為嚴格,一年的碩士課程就是一年,也就是九月進,明年八月底就要完成碩士畢業,不然就是掰掰!
三、口試:口試主要測驗參與者對於德國法的認識,如何測驗,各大學規定不一,或者公法、民法與刑法都要予以測驗,或者只測驗參與者選擇的專攻法領域,並且配合參與者碩士論文所涉及的法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