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著
德國大學各法學院,對外國學生也提供攻讀博士的機會,也就是所謂的博士班。形式來上說,博士生不是德國大學中所謂的學生(Studierende),因此,在以前,並沒有特別的博士班,所以常常是註冊為法律系國家考試的學生,然後做博士的事情。現在,有些或幾乎所有學校設立這樣的學程,大概為三年,讓博士生在三年內享有學生的福利與優惠,比方說學生票,可以去Mensa以學生價吃飯等等。至於如果人在台灣,要如何申請德國的博士課程,並就讀,可以分為以下的步驟:
一、設定要找的教授或學校:讀博士就是跟人,可是最好也是該校就針對外國人設有博士班。根據有限的資訊與接觸,柏林自由、鴻堡大學、漢堡大學、杜賓根大學、佛萊堡大學、慕尼黑大學是絕對有提供這樣的學程。
二、找教授:教授要如何找,當然要按照個人的意願與興趣,也可以請台灣的教授幫忙。如果全部要自己來的話,建議依照DAAD獎學金的要求,寫一份自傳或履歷,附上自己的研究計畫,寄給德國教授。有些教授有在網路上公告其博士生指導同意原則,內容有心態要求、財務支援、可指導的範圍以及撰寫博士論文步驟等等,強烈建議閱讀。
三、指導同意書:絕大部分的德國教授一定會回信給您,他如果同意,會將指導同意書分別傳真與郵寄給您。須注意的是,有時候,德國教授會依照自己的想法以及兩人的互動,簽發有條件的指導同意書,最為核心者,就是是否要求您先完成LL.M.-Studium。
四、申請資格:按照一般形式規定,要求申請者除提出教授指導同意書外,並具備碩士或者通過國家考試的證明。
五、入學修課:德國的博士生除了自己的工作外,大抵上就是專心寫論文。但是外國學生,怎不一定如此,依照各校法學院規劃的差異性,會有不同的要求。有些法學院對外國博士生完全沒有形式上的課程要求,是否要去修課,完全是外國博士生的意願與決定;有些學校的法學院卻是已經在博士修業規則上訂的清清楚楚,外國博士生必須完成什麼樣的課程與要求,對此,必須一一閱讀所欲申請的學校規則,有疑問的話,可以詢問法學院負責事物的人員。儘管如此,法學院教授,有時候會提出一些規定所沒有的要求,要求其博士生完成,比方說修完所屬專業領域Grundstudium的學分,做一個Seminar等等。
六、提出博士論文大綱:據前人的訊息以及一些德國教授在網路上公告周知的作法,如果博士生的題目確定,大綱也確定,必須到指導教授的Seminar課堂上做一個報告,接受大家的檢驗,通過後,就可以撰寫了。
七、畢業口試:博士論文完成提出後,當然就是可以畢業口試了。以往的考法,是考公法、民法與刑法三科。但是最近有些學校有些改變,比方說慕尼黑大學,要求口試生,做一場演講,口試委員針對這場演講,進行詢問。演講的題目由博士生提出,不可以跟博士論文領域有關。
以上就所知的資訊撰寫,如有更新、更正、補充,請盡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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